钢琴教学在音乐教育中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,是培养学生音乐技术能力、音乐感受能力及音乐创造能力的最佳途径。在教学过程中,“教”与“学”这两个平衡而统一的活动构成了钢琴教学的结构体系,其中,“讲示性”原理起着密切、不可分割的联系和作用。钢琴教学“讲示性”原理是:在钢琴教学中,对钢琴教学内容和环节进行理论阐述,使其对钢琴教学具有理论指导作用:对钢琴教学与演奏提出理论和实践依据:提出符合钢琴教学研究的专业化语言要求,帮助学牛提高演奏与教学能力; “讲解示范”理论逻辑性与实践操作的紧密结合。
一.过去,我们在钢琴教学中忽视“讲示”这一环节,只注重演奏效果,结果直接影响到了学牛质量。追究其原因,也就足钢琴课任教师不能正确运用“讲示性”原理,不能把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,不能很好地用语言去诠释演奏技术。笔者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,在此提出钢琴教学“讲示性”原理模式、措施和方法,有待同行与大家研究、探讨。钢琴教学“讲示性”原理具体由三个阶段组成:即回课、新课、小结(结课)。
(一)回课阶段。就是教学中对上节课钢琴曲目作业的检查。检查回课的程序一般是由学生按照要求弹奏上节课布置的曲目,完毕后,教师针对学生弹奏的情况和缺点,指出其技能的优点和缺陷,讲解曲目演奏要求,通过分析讨论,找出不足,然后导入新课,把回课与新课 紧密地结合起来,使难点、重点及技术分析完美地衔接。(二)新课阶段。讲授新课,其包括课题理论讲解与课题技术示范,提出要求并指导学生练习,随时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调整。一般情况是先指导学生练习音阶、琶旨、手指等,把新课课题理论与技术融为一体,使键盘摹本技术练习系统化,能很好地启发学生加深理解。
其次在完成基本技术练习的基础上布置新课曲目,给学生讲解作品曲式结构、调式调性、和声布局,并示范演奏,力求速度、力度、音乐表现规范,能给学生完整的音乐印象。再次,对学生存在的问题予以矫正,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应集中解答和辅导。
(三)小结。上完新课后,教师布置作业,对学生回课的情况进行记载,并作为学生成绩考评的依据。“讲示性”原理模式被笔者抽象地分为三个阶段,在实践过程中必须按照教学大纲要求,耐心指导学生完成钢琴作品,让学生了解曲目内容和乐曲含意,在运用“讲示性”原理时做到“操作熟练”和“讲解明确”。在教学中我们必须按照钢琴教学原则去指导学生,解决“音乐表现”与“乐感”问题,要求学生在完成作业的过程中做到“勤奋、严谨、规范、创新。”不难看出,“讲示性”原理主要要求教学内容、观点明确具体,举例清楚,诠释语言准确、流畅。
二.在钢琴教学中,把“讲示性”原理作为整个钢琴课堂教学过程的轴,笔者认为必须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: 一是学生钢琴基础训练达标,达到教师最低要求; 二是教师应有指导学生的口头或书面评语,指出学生努力方向。只有加强学生全方位的、多层次的基础训练,提高学生演奏水平,教师掌握学生基本情况,因材施教,这样,通过师生双边活动,“讲示性”原理才能运用自如。根据钢琴教学计划,钢琴课的内容和时间都排入了课表,分为个别课、小组课、理论讲座等。
因此,就时间和内容的合理安排上注重科学与系统性,把“讲示性”原理贯穿于教学的始终。“讲示性”原理在运用中可分三步走,第一步即钢琴教材中课题及练习曲的诠释,主要讲授乐曲音乐表现和音乐感受:第二步,重点放在教法上,突出演奏技术,训练学生对乐曲的段句、音乐术语表达等:第三步是综合训练,要求学生弹奏乐曲和练习曲必须完整。这三步过程共同表现“讲示性”原理的统一性。有关钢琴技术方面的教学,“讲示性”原理会显得更加明确,它是演奏练习曲和乐曲的基础和依据。